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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日報訊(記者/唐卓)12月26日,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(東建房[2022]23號)》(下稱“通知”)。通知稱,東莞市莞城街道、東城街道、南城街道、萬江街道、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,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(或房地產買賣合同)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,上述區域暫停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。這意味著東莞全域解除商品住房限購政策。
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出臺本次政策旨在加大合理住房消費支持力度,讓購房人更好享受國家相關金融、稅收支持政策,促進一、二手房市場的良性互動,加快化解房地產行業風險,提振房地產市場發展信心,穩定市場預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