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測試方法
1、受試者站在臺階前方,按節拍器的節律做上、下臺階瀕率30次/min。即從預備姿勢開始,聽到第一響聲時,一只腳踏在臺階上。第二響聲時,踏臺腿伸直,另一腳跟上臺并立。
2、第三響聲時,先踏臺的腳下地。第四聲時,另一只腳也下地還原成預備姿勢。用每兩秒上、下一次的速度,做完后,立刻坐在椅子上測量運動結束的1min至1min 30s、2min 2min30s、3min至3min30s的三次脈搏數,填入相應的方格內。
3、如果受試者在運動中堅持不下去或跟不上上下臺階的頻率3次者,要立即停止運動,并以秒為單位記錄運動持續的時間。同樣測試3次脈搏數,也填入相應的方格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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